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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保驾护航网 阅读:566人已浏览 发布时间:2017-10-22 分享:
[摘要]今后,佛山新建保障房、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小区等通过验收前需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,且新建保障房需达二星标准。
今后,佛山新建保障房、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小区等通过验收前需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,且新建保障房需达二星标准。市住建局18日发布《关于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简称《意见》),扩大了绿色建筑的重点实施范围。
《意见》在2012年出台的《关于加快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》基础上进行了修改,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称,主要亮点体现在新增的“全面”二字上。该负责人介绍,为全面普及推广绿色建筑,《意见》大大扩大了重点实施范围,同时要求重点实施范围的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、土地供应、立项、建设和管理,在通过验收前需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。
而具体目标方面,《意见》新增对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星级要求,提出“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、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二星(含二星A、B)级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100%。”此外,激励政策也有变化,新增诚信手册加分奖励,提出获得“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或认定标志”项目的申报单位根据所获得的星级进行加分。获一星级项目的申报单位各加2分,获二星级项目的申报单位各加10分,获三星级项目的申报单位各加20分。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取得运行标识的项目可重复加分。
记者观察到,市住建局官网上挂出了多批2017年绿色建筑认定项目、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的公告、公示。“现在的绿色建筑评价是两条腿一起走,包括专家评审的标识评价和认定项目。”据该负责人介绍,今年我市已完成绿色建筑任务指标700多万平方米,其中绿色建筑认定项目200多万平方米、绿色建筑标识评价项目500多万平方米,超额完成省下达的650万平方米的任务。
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新旧对比
原重点实施范围:佛山新城、禅城智慧新城 ( 详情 图库 团购 点评 ) 、南海千灯湖金融高新区、高明西江新城、三水新城等五个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。
《意见》拟实施范围:除了上述范围外,还扩大到区、镇及其他,具体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、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;禅城区,南海区,顺德大良街道、新城德胜河一河两岸区域范围、乐从镇、北滘镇、陈村镇,高明荷城街道(含西江新城)、杨和镇;三水西南街道(含三水新城)、乐平镇等镇街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;单体计容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(含2万平方米)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;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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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绿色建筑?
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,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,为人们提供健康、适用和高效使用空间及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。推广绿色建筑,不仅是发展低碳经济、转变城乡建设方式、提高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,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、调整经济结构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,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一个重要体现。
绿色建筑建设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,满足建筑功能和节地、节能、节水、节材、保护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,体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,遵循健康、简约、高效的建造理念,因地制宜,结合本地区的气候、资源、生态环境、经济、人文等特点进行建设,积极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形式、技术、设备和材料,努力实现人、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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